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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我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总体要求、建设布局、重点建设任务、保障措施。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实企业研发力量,支持依托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在今年的全国科技系统工作会议上,科技部指出,要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坚持战略性需求导向,系统布局推进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实验室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部在去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目前已在全国布局建设了2家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正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布置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省委省政府把人才强省、创新强省作为首位战略。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郑省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强化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突破产业瓶颈,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多浙江力量,为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贡献更多浙江元素。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省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的局面还未根本改变,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补齐技术创新中心的短板。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建设布局、重点建设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21条:

 

(一)总体要求(共3条)

 

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总体考虑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把人才强省、创新强省作为首位战略,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坚持需求导向、企业主体、系统布局、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构建由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统称技术创新中心)等组成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

 

力争到2025年,争取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浙江布点,争创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2家,建设10-15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100家、省企业研究院1000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数量大幅增加;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转化重大创新成果、引育高端创新人才、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技术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二)建设布局(共7条)

 

提出了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构建思路,明确各类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重点建设领域以及创建方式和路径。国家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重点建设领域包括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纺织、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城市大脑、现代农业、环境治理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重点建设领域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当地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等。向科技部积极争取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浙江布点(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总部拟部署在上海),申报争创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由省级层面主动设计,设区市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依托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和高校院所,明确主要牵头单位,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创新资源,布局建设综合性或专业化的省技术创新中心。梯次培育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企业研究院、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三)重点建设任务(共7条)

 

提出了技术创新中心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力量协同、创新服务、科技合作、人才引育、支撑产业7方面的重点建设任务。一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卡脖子”和前沿技术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二是加快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通过落实首台(套)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带着创新成果兼职创新创业、发挥科技创新基金作用等措施加快实现成果转化和进口替代。三是强化优势创新力量协同,以技术创新中心为载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与实验室等平台的分工协作,吸引国内外优势创新力量协同攻关,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圈。四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支持技术创新中心搭建孵化服务载体,为企业提供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和整体化解决方案。五是促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合作,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参与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布局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加强长三角创新资源整合。六是引进培育高端技术创新人才,深入实施“鲲鹏行动”等人才计划,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广泛人才合作,建立开放的人才生态圈。七是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走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深度融合,强化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

 

(四)保障措施(共4条)

 

提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绩效评价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体制机制方面,强调技术创新中心在治理结构、组建模式、科研管理、人才引培、收入分配等制度上的创新。统筹协调方面,由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推动同类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整合共建,共创国家中心。资金保障方面,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建设单位承担主要投入责任。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其建设,建设期内省财政给予首年创建经费补助,第2年起根据创新中心年度建设进度、绩效评价等情况给予后续支持,市县财政合计补助经费不得低于省财政补助的2倍。绩效评价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制度,深化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解读人:施冬材,联系电话:0571-8705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