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26-05-29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11日 

(本文有删减)

浙江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入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更加注重投资于人,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着力夯实就业社保民生根基,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力度,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经济发展支撑力更强、民生福祉保障力更足”的人社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全省就业保持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共富型大社保体系保障更加充分,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效发挥,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稳步扩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人社事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人的全面发展贡献度显著提高。

一是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更加完善。多方协同联动的就业政策更加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不断增强,就业公共服务更加精准智能便捷。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在浙省外劳动力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二是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发展更加均衡协调。各类群体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更加协调均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更加规范,基金运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浙里好社保”成为暖心品牌。

三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适配。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力资源供给更加充沛,人才评价使用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人才动能更加强劲。每年引进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青年人才100万人,五年引育人工智能人才30万人。

四是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更加全面。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更加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推进,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00万人,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浙江”名片更加亮丽。

五是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促进“劳动增收”有力有效,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

六是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更加健全。产业链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更具特色,劳动关系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更加规范,“浙里无欠薪”品牌进一步擦亮。

七是人社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跨协同、一体推进的基层治理格局日益完善,“人工智能+人社”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智治成效更加显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专栏1  “十五五”时期主要指标






2025年

2030年

属性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588.44〕

〔500〕

预期性

2

城镇调查失业率(%)

4.6

<5

预期性

3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人数(万人次)

〔40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772.92

4930

预期性

5

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万人)

3005

3030

预期性

6

企业、职业年金基金规模(亿元)

3386.77

5480

预期性

三、人才人事





7

青年人才(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引进数量(万人)

〔636〕

〔500〕

预期性

8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118.31〕

〔100〕

预期性

9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376.25〕

〔200〕

预期性

10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193.44〕

〔100〕

预期性

11

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亿元)

2958

400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2

和谐劳动指数

92

预期性

1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6

93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4

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技能型乡村、技能型企业)数量(个)

5538

11000

预期性

15

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数(个)

1000

预期性

注:〔〕为五年累计数。

二、着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让“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成为“浙里好就业”的鲜明标识。

(一)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发挥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健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机制。促进产业就业协同发展,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加大金融支持稳岗扩岗力度,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深入研判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健全用工余缺调剂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培育创建,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就业创业标志性成果。

(二)构建创业带动就业有效机制。健全“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支持体系,构建完善全周期“创业陪跑”服务体系,持续打造城乡一体、全域全创、多创融合的创业生态圈。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积极引导投资、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支持创业,贯通打造“风险共担—失败保障—再创业支持”闭环机制。办好“奇思妙想浙江行”等各类创业赛事活动,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创业服务品牌。大力推进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构建完善“引育用留”青年入乡发展全链条支持保障体系。

专栏2  低成本创业支持行动

1.优化创业服务生态体系。完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每年举办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500场,优化“浙里好创业”应用场景建设。

2.健全创业金融支持体系。到2030年,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多元化的专项创业贷款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业失败补偿类保险产品;深化完善“工惠贷”等支持政策。

3.完善创业场地支持体系。提供灵活多样的创业场地支持与租金补贴,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积极搭建“乡创空间”。

4.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扩容提质。对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补贴,将个体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大企帮小店”行动。

(三)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促进机制,实施大学生职业体验计划。推进重点群体帮扶综合改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就业培训融合发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和公共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民工就业创业体系,促进农民工提技增收、稳岗就业。加强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再就业工作。支持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保障支持妇女平等就业权利。为低龄老年群体提供就业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专栏3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

1.实施大学生职业体验计划。引导大学生到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一线体验工作环境,探索贯通职业体验、就业见习、岗位入职的一体化职业发展路径。

2.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一课”活动,全面落实“1131”就业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3.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专项行动,推动农民工服务站点建设,以县域为重点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健全农民工统计调查监测体系。

4.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完善失业登记和退出管理,优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提高帮扶就业率,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

5.迭代升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探索“大数据+大模型+铁脚板”服务模式,每年为80万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

(四)推进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推进“人工智能+就业”应用建设,提升就业信息匹配度和服务精准性。完善“浙里就业”基层公共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加强多元化专业化就业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城乡一体多层次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每年归集发布零工岗位100万个。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求职能力实训等活动。持续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深化省际劳务合作长效机制,全力稳定省外劳动力在浙就业规模。

三、完善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推动社保更加优化更可持续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推进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打造“浙里好社保”品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深入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均衡发展,探索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统计体系。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规范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修改《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重点针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

(二)精准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建立参保扩面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动态监测参保情况变化,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持续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促进个人养老金投资,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助推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积极作用。

(三)统筹推进社保待遇合理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鼓励多缴多得,积极推进集体补助,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科学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四)全面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完善跨部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开展社保基金“飞行检查”和第三方审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加强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推动年金基金安全规范投资运营。加强社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有序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提升基金运行绩效。

(五)着力促进经办服务集成高效。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精准施策主动服务。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化应用,构建智导、智办、智审、智控“四智”融合的智慧社保新生态。推进重点业务场景应用,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协同的社会保险数据治理体系。重构社保经办系统,持续加强社保经办内控管理,实现“全险种业务大管控”。

专栏4  “浙里好社保”提升行动

1.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强化跨部门数据比对,健全参保扩面监测机制。实施高质量参保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企业、进平台、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五进”活动,指导各地靶向开展政策宣传。

2.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到2030年,选择中高档次缴费人数占比达到50%。

3.开展工伤保险安康守护专项行动。推进工伤保险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扩面,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健全工伤康复制度,规范康复服务管理。

4.推进“群众身边的社保规划指导师”队伍建设。到2030年,“群众身边的社保规划指导师”在全省村(社区)的覆盖率达到100%。

5.建设“数字员工”平台,打造“社保经办智能体”。到2030年,“数字员工”和“无感智办”应用在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100%。

四、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聚焦服务创新浙江建设、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提质增效,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人才动能。

(一)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开展精准引才,每年引进100万名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青年人才,其中硕士和博士7.5万名。实施人工智能人才“530”行动(5年引进5万人、培育25万人)和“人工智能+培养”行动。每年遴选省级创业人才100名以上。深化外国人才综合服务配套改革试点,优化提升国际人才生态,引进各类外国人才。

专栏5 人工智能人才“530”行动

1.精准引进人工智能人才。开展人工智能产业人才需求动态分析,举办系列专场招聘会,每年引进海内外人工智能人才1万名。

2.系统培育人工智能人才和人工智能应用人才。组织人工智能专项培训,每年培养人工智能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500名、数字技术工程师2000名、软件工程师5500名、人工智能应用人才4万名,每年招收培养人工智能领域博士后1000名。

3.完善人工智能人才评价机制。深化“企业认定、政府认账”职称评审改革,建立人工智能新职业评价标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大力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落实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构建梯次衔接的高级专家选拔体系。深入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行动,5年内招收培育博士后12500名。实施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计划,每年重点培育100个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20万名左右,培养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8000名左右、数字技术工程师2000名左右。持续打造“留·在浙里”留学人才服务品牌,每年开展“归国第一课”100场以上。实施“一县一业一团一基地”专家服务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

(三)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新职业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开发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师、云计算等新职业职称评价标准。深入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和科研系列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企业人才评价“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实施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深化“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派机制。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更加合理分配,严格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价值纳入职称评审、人才评价的重要考量指标。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筹力度,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健全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更加高效灵活的岗位管理模式。完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以“能上能下”为重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序流动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

(五)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提能升级。制定出台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持续完善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着力发展猎头、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鼓励龙头企业上市。组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联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配置作用,将各类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有效集聚匹配到浙江。会同商务等部门布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海服务,完善跨境服务体系,组建出海联盟,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全链条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信用+智慧”的人力资源市场现代化治理体系。强化人力资源队伍建设。

专栏6  “浙里人力资源大市场”提升行动

1.整合政府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数据。深化与市场求职招聘平台的精准对接,完善30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数据动态归集机制,每年发布岗位200万个。

2.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供给。开发大学生就业预测和职业生涯规划等服务产品,集聚市场机构优质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人才引育、培训开发等服务。

3.提升供需精准配置能力。持续深化AI技术运用,开发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关系图谱”和算法模型,实现人岗智配。

4.持续加强品牌宣传与运营。优化用户体验,利用各类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宣传推广大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专栏7  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

1.创新融合发展机制。建立制造领域人力资源服务协同机制,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区域性产业人才学院,打造30个以上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和联合体。

2.强化人才引育赋能。培育100家以上面向制造业的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制造业招聘用工联合体,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开展制造业专项培训,每年培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2万名以上。

3.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推动AI技术与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合,建成10个以上“AI+人力”特色项目;开展制造业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赋能,创新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

(六)保障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及时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有关待遇,积极开展走访慰问、休假疗养等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完善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库,实行人员动态管理,提升表彰奖励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打造“技能浙江”金名片

聚焦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健全技能培育体系、技能创富体系、技能生态体系,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一)加快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加强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公共服务作用。聚焦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再培训增加再就业机会,实现“想学就可就近学、学好就能好就业”。制定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实施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平台经济劳动者素养提升等行动,加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的普惠性技能培训。构建行业、企业、院校协同的“产训评用”技能培训生态圈,创新“技师+工程师”双轨融合培养模式,强化公共实训基地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二)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技工教育发展布局和管理体制,工业大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至少办好一所特色技工院校。深化技工院校产教融合,建强10所省级产教融合型一流技师学院,建设70个产教融合省级特色专业群。整合撤并一批办学方向重叠、质量不高、规模较小的技工院校,持续建设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实施技工教育区域一体化改革,探索省内优质技师学院与技工院校、重点企业合作办学,拓展招生渠道,积极吸纳省外生源来浙学习、留浙就业。支持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适应离校未就业大学生需求开设全日制技师班,探索开设退伍军人技师班。探索“非遗工坊+技工学校”的双元制培养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技能出海”。

(三)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积极推行“一试双证”评价模式,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技能等级证书和行业证书贯通发展,探索在技工院校试点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过程性认定。鼓励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将评价服务拓展至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职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监管制度。强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鼓励各地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股权激励改革。创新衍生“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系列金融产品。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完善高技能人才遴选机制。实施大国工匠培育“一人一策”机制,健全工匠人才培训培育体系。

(四)完善技能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指导各地落实相关规定,将高技能人才项目列入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范围,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技能训练营等活动,提升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职业地位和影响力。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高质量承办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高水平办好浙江技能大赛。积极打造技能型企业、技能型乡村(社区)等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加大“技能文化”宣传力度,持续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

专栏8  技能促富行动

1.深入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每年完成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数字经济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一老一小”领域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

2.大力推进技能强企。到2030年底,选树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引领企业1000家,实施“新八级工”制度企业100家,评聘特级技师100人。建设技能生态链30个以上、技能创富型企业10000家。

3.大力推进技能兴村。到2030年底,打造技能型乡村(社区)1000个以上,开发乡村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50个。

4.大力打造“技能共富”劳务品牌。全省培育50个以上万人级亿元以上“技能劳务”“技能促富”项目,开展典型案例推荐活动。

六、持续优化收入分配秩序,推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聚焦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深化“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劳动增收主渠道作用,有效增加居民收入。

(一)全面推进劳动增收。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持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激励,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更加重视技能提升,通过技能提升实现企业效益增加、劳动者收入增加。积极推进高质量参保,推动实现人民群众生命周期内收入的合理配置与稳步提升。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和劳动权益保障监察执法,依法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切实兜住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底线。

专栏9  劳动增收行动

1.促进就业增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健全完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2.扶持创业增收。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扶持低成本创业,提升创业服务专业化水平,让创业者创业有支持、有舞台、有回报。

3.深化技能增收。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企业与技能人才收益共享机制。

4.推动社保增收。强化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保、提高缴费水平,增加未来收益。

5.强化权益保障。深入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深化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持续开展欠薪治理,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拿到劳动报酬。

(二)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托底保障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决定和合理增长机制,推动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企业初次分配,深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定期发布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适时发布重点行业、紧缺岗位以及技能人才价位信息。

(三)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管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穿透式监管,严格规范各层级企业薪酬管理,强化薪酬业绩联动,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向关键岗位和基层一线职工倾斜。规范薪酬福利管理,定期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四)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持续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监管机制,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

(五)有效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稳步拓宽增收渠道,创新发展各类理财产品服务,引导和鼓励居民合理配置资产,促进居民获得更多的生息资产,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七、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筑牢劳动权益保障防护网

坚持“双维护”原则,统筹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深入开展“浙里和谐劳动”建设,切实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风险,推动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一)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扎实推进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广泛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等公共服务。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建设活动。

专栏10  “浙里和谐劳动”促进行动

1.持续擦亮“浙里无欠薪”品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四实”(实名、实薪、实卡、实时)制度改革,构建劳动保障信用奖惩体系,用好“开工第一课”服务机制,加大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创新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深入推进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3.深入推进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改革。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积极参与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事项。

4.创新推进劳动关系增值化服务。积极开展基层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大力推广新业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

5.构建劳动关系数字智治体系。迭代升级“人社智慧风控”“安薪在线”等应用,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二)强化劳动关系风险源头治理。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机制,加强用工监测和风险预警,健全协同协作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新业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加强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保障。

专栏1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行动

1.加强立法保障。推动研究制定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

2.规范平台企业用工管理。明确平台企业用工责任,健全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头部平台企业用工行政指导。

3.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建立符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社会保险缴费机制,分类推进参保缴费,探索多元筹资模式,创新开展政策宣传。

4.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机制。开展工会平台企业集体协商试点,指导平台企业优化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算法规则。

5.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逐步拓展试点行业和平台企业范围。

(三)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全面推动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强化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常态化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质量智能查评,深化长三角区域案件处理协同机制,持续提升仲裁全流程智能化水平,实现争议案件处理提质增效。

(四)持续擦亮“浙里无欠薪”品牌。推动企业工资支付地方立法,系统构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属地政府责任。探索推广劳动者工资保障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八、深化推进人社治理现代化,提升人社服务数智化水平

坚持高效能治理和高质效服务一体推进,扎实推进“人工智能+人社”行动,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深化打造尽心耐心暖心“三心”服务品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加强基层人社治理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管理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三员队伍”建设,构建基层人社治理共同体队伍。合理规划、设置基层人社治理站点分布和服务内容。统筹做好人社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提升人社工作标准化水平。积极牵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持续健全人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测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统一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基层队伍建设标准和基层人社服务标准。

(三)促进人社领域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区域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协同。提高杭甬温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推进人社领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场景。

(四)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高质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政务服务问题建议日常归集响应分类处置机制。持续推动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领域工作,深化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深化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长效治理。持续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五)深入实施数智人社建设行动。探索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建设,夯实数据基础,依法推动数据开放与共享。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推动全面智能转型,在全省人社系统打造10个以上人工智能场景,构建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应用生态。

九、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弘扬“六干”作风,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法治保障。聚焦关键领域,推动人社领域地方立法,加强普法宣传,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事业发展的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能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统筹政策资源、公共财政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加强相关领域研究和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总结提炼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事业发展成效,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环境。

附件:设区市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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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专篇

一、杭州市

(一)发展目标。

锚定争创全国同类城市一流人社业绩定位,以打造“就业创业友好之城”为目标,坚持投资于人理念,构建产业发展与人社发展协同、就业促进与创业生态共抓、技能培训与人才需求匹配、社会保障与权益保护到位,具有系统性、协同性、全方位、多维度的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为杭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人社力量。

(二)核心抓手。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大力开展“六大行动”,高质量绘制民生发展蓝图。一是就业创业优先行动。全市计划每年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确保全市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和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争创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深入推进“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创业模式发展,着力构建政府鼓励创业、市场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格局。二是人才人事赋能行动。全面落实杭州关于打造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和赛会之城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春雨计划”“青荷计划”,提升“一会四赛”引才育才赛会影响力,力争每年新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35万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推动“教科人深度贯通”、打造“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提供强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三是社会保障阳光行动。深入推进领跑全省的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争取杭州民生领域改革走在前、有实效、出成果,完善落实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四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技能培育基础体系、技能人才供给体系、领军选优体系、技能创富体系和技能生态体系“五位一体”的市域技能型社会,每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左右,力争到2030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全力配合承办好2027年在杭州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五是人社治理护航行动。擦亮“杭州无欠薪”城市品牌,推动欠薪线索源头减量,遏制高位增长态势。加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力度,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9%以上。六是共富共享均衡行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均衡人社领域协调发展,推进人社传统服务向人工智能服务变革,建设以“就业创业一张图”数智就业平台、“智慧护薪”平台、人社“小灵光”平台为主体的AI数智人社标杆。

二、宁波市

(一)发展目标。

到2030年,就业促进机制更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更加强劲,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效能实现新跃升,人才队伍规模质量显著提升,人力资源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适配,劳动关系和谐根基更加坚实,就业增收、勤劳致富的成效更加明显。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集聚新来甬大学生120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超3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20万人。

(二)核心抓手。

紧扣宁波加快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突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系统实施“七项工程”,聚力构建人社事业现代化发展体系。一是实施“甬上乐业”就业促进工程。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推进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强化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保障,深化青年就业促进和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建优“宁波就业创业”、宁波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等载体,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新进展。二是实施“奔甬而来”人才集聚工程。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全域引才机制,推进“百校来甬”“千企赴外”对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实施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博士后招引实现“双翻番三覆盖”。三是实施“我才甬现”人才赋能工程。贯彻落实《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深化“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知识更新行动,建强技能培训共同体和技工教育联盟,推广“海天工厂”“四方联动”育人模式,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和企业评审评价改革,完成宁波技师学院提质发展。四是实施“甬有优保”社保提质工程。深化精准扩面工作机制,提升城乡居保缴费水平,推进高质量参保,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微管家”服务,推出“灵活保”“1+N”增值服务体系。五是实施“甬筑安心”和谐构建工程。深化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打造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新模式,实现“甬薪精管”欠薪智治。六是实施“甬富同行”共富增收工程。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深化国企工资分配和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七是实施“甬争一流”铁军锻造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数智强社”建设,推进能力素质提升、作风效能提优、实干为民提绩。

三、温州市

(一)发展目标。

聚焦聚力做强“一圈一极一中心”战略定位,全力跑好“万亿之城再出发”新赛程,紧紧围绕“高质量就业、全周期保障、精准化服务”主题主线,加快打造人社事业发展新格局。“十五五”时期,全市力争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引育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90万人。到203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8万人。

(二)核心抓手。

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区域性人才高地打造、技能型社会建设、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智慧公共服务供给六大重点板块,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改革创新。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以职业友好型城市建设为牵引,落实青年群体就业促进机制,深化“青创强城”“就业强基”行动,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持续优化创业支持生态,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二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聚焦温州市“5+5+N”产业集群需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引育用留评”人才工作体系。迭代升级“温州市产业引才地图”“千企百校”对接会等重大引才活动。配合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迭代升级“人才服务专区”,完善温州人才院建设,着力打造温州标识的现代人力资源大市场。三是健全职业技能培育体系,建立健全高水平技能支撑体系。深化技能型社会建设,推进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改革,“问企识才”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培育体系,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探索打造“一县一产业人才学院”,推动温州技师学院向“全国一流”迈进。四是优化社会保障运行机制,打造高质量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建设“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各类群体应保尽保、待遇稳步提升、基金安全运行。五是加快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全方位保障合法劳动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双方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六是创新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深入构建智慧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数字人社建设,以“人工智能+人社”为抓手,强化数字技术与人社业务的深度融合,打造“智慧人社”品牌。拓展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全面提升社保卡公共服务效能和治理能力。

四、湖州市

(一)发展目标。

聚焦湖州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基本形成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域图景核心目标,着力构建青年人口集聚、高质量就业引领、绿色技能先行、共富社保创优四大发展高地。到2030年,“青创新城”建设与青年入乡发展工作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聚引劳动年龄段人口40万人,累计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左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5万人。

(二)核心抓手。

以建设“青创新城”,加强人口资源、人力资源、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增强湖州发展动能为战略抓手,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强化数智赋能,系统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实施“青创新城”提质增效工程。围绕“1366”湖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一产业一市场”,高标准建设青创市场,打造标志性青创空间,引领活力湖州建设。二是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工程。以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契机,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完善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有力推进就业提质扩容。三是实施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工程。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项目试点,全面推进新时代蓝领行动,建设湖州市产教融合基地,全力打响“绿色技能”品牌,推动技能人才供给与全市产业链、创新链精准匹配。四是实施共富大社保迭代工程。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行动,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和监管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可持续性、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

五、嘉兴市

(一)发展目标。

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期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超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打造高素质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每年引进青年硕博人才超5000人、青年大学生超10万人。完善高水平技能支撑体系,全面建设技能型社会,到2030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2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9万人。健全高品质共富社保体系,持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到203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0万,提升普惠性与可持续性。巩固高效能权益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高质效人社治理体系,通过数字化改革和法治建设提升智治水平与服务效能。

(二)核心抓手。

依托“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区位优势,打造现代化人力资源高质量服务综合体,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实施六大行动。一是扩容提质促就业行动。加力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计划,深化打造就业“预服务”模式,规范化升级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制定网点分级标准。推动“零工+”服务模式发展。实施“嘉创空间”计划,建设一批集体验、培训、孵化于一体的“嘉乡创业园”。建设智能化就业服务平台,深化“人工智能+就业”应用。二是聚才赋能兴产业行动。持续开展“青睐嘉兴 聚才强企”人才招引活动,深化推进助企“精准引才一件事”。深入实施“星耀南湖”人才计划,组织开展“红船杯”嘉兴全球创业大赛,每年力争遴选高质量人才项目超80个。大力实施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强技育匠塑品牌行动。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智造创新强市”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建成“综合+特色”高技能人才实训平台体系,建强市级基地10家、县域特色基地20家。以新一轮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为契机,打造5个以上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四是固本提标强保障行动。健全多元保障体系,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支柱。完善“红船社银通”社保服务网络,持续优化“10分钟社保服务圈”。五是“安薪”和谐优治理行动。深化“安薪在嘉”体系建设,升级“欠薪治理一件事”。打造劳动权益“一站式”维权枢纽,实现纠纷前端统一受理、分流化解与动态监测预警。六是数智惠民创服务行动。建设“G to B to C”双循环人社数据仓,强化数据治理与算力支撑。聚焦“一老一小”及外国人才服务,打造具有嘉兴特色的长三角“一卡通”品牌。

六、绍兴市

(一)发展目标。

锚定“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建设目标,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域实践新图景的进程中展现人社担当。到2030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0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0万人。建成就业环境更加友好、青年人才更加集聚、技能培训更加可及、社会保障更加充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人社服务更加智能,推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人社体系。

(二)核心抓手。

系统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实施“乐业绍兴”就业友好促进工程。构建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的就业创业体系。优化《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打造“职介+”“培训+”“创业+”绍兴特色“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二是实施“名士之乡”产才融合发展工程。构建与制造业强市相契合的技能型社会和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持续开行“活力绍兴 智引全球”人才专列,深化博士后工作站招收培养试点。培育“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一县一品”行业技能生态圈和“技能兴村共富链”,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三是实施“共富示范”社保扩面提质工程。构建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匹配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保持城乡居保缴费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监管防控体系。四是实施“枫桥经验”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工程。构建与“矛盾不出镇”相适应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推行“党建+安薪”治理模式。五是实施“AI+”智慧人社培育工程。构建与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相结合的人社服务体系,迭代升级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社会保险子场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类案同裁”等绍兴特色数字化应用场景。

七、金华市

(一)发展目标。

紧扣“两高一图景”目标,锚定“港”“廊”“链”主战场,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更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为重要支撑,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改革引领、数智赋能”,奋力打造“就业创业优选地、社会保障优享地、青年人才集聚地、技能社会实践地、劳动关系和谐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进一步提升。“十五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低位水平,每年引进青年人才10万人以上,每年新增技术技能人才10万人以上,欠薪线索100%动态清零。

(二)核心抓手。

一是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着力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健全就业影响会商研判机制,推动就业产业协调联动。打响“浙中创客”“金彩乡创”品牌,构建“创培+创赛+创贷+创投+创保”“创业陪跑”服务体系。深化“就帮到底”先锋护航行动,发挥“零社有援”互助共建机制作用,高标准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深化“十县连百县千站”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强化企业稳岗稳工扩岗服务。二是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打造更加可感可及的社会保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精准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加快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社会保障覆盖。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持续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拓展“智慧社保”应用场景。三是优化大学生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持续放大人才资源集聚新优势。完善“库·图·港”精准引才服务体系,在高校院所建设一批“引才驿站”,常态化组织“一廊六城十链”“百家名企进高校”等引才活动。构建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学院、产业人才学院、大学生欢迎中心为核心的“一园两院一中心”人才服务矩阵。建强百家博士后工作站,探索推行双聘博士后招收新机制。四是深化技工教育区域一体化改革,着力打造技能人才培育“金华样板”。实施“技能强基”行动,强化技工院校内涵式发展,推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模式,高质量建设省一流技师学院群。实施“技能强链”产业服务行动,健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实施“技能富民”行动,推进乡村产业与就业创业融合发展。五是纵深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协同治理,持续擦亮“安薪金华”金名片。扎实推进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全面推广新业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金华无欠薪”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四实”改革,落实实体企业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高效协同推进纠纷化解。

八、衢州市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中心城”“桥头堡”“增长点”的战略方位,以“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为牵引,争创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建成四省边际就业创业优选地、四省边际人力资源集聚地、四省边际技工教育引领地、四省边际智能服务先行地的“一城四地”发展目标,努力为衢州呈现共同富裕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域实践的生动图景贡献人社力量。到2030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市技能人才总量48万人以上,每年引育青年大学生超4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94万人,工伤参保人数达80万人。

(二)核心抓手。 

一是实施“乐业兴衢”工程,构建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通过实施创业驱动就业专项行动、开展“暖心助就业”重点群体帮扶工程、打造“就在衢州”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产业工人市民化及“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两有”共富集成改革等举措,推动就业增量提质。二是实施“社保惠衢”工程,构建完善高品质共富社保体系。通过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开展城乡居保提标提待促共富行动、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迭代升级“衢小保”智慧服务经办平台等举措,实现更公平、更可靠的制度性保障。三是实施“英才聚衢”工程,构建完善高素质人才服务体系。通过加快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新型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等举措,迭代升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增强城市人才吸引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生态。四是实施“匠才强衢”工程,构建完善高水平技能支撑体系。通过全面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打响技能“一招鲜”培训品牌、推动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等举措,不断深化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市技师学院的四省边际技工教育龙头地位更加稳固。五是实施“安薪在衢”工程,构建完善高质效人社治理体系。通过持续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工业平台劳动纠纷协同治理改革、升级“南孔安薪”智治平台、推广“薪立方”管理体系改革等举措,牢牢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六是实施“数智通衢”工程,构建完善高标准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实施“智慧人社·数字员工”“人工智能+技能+创业应用型培训”项目、推进“一人一档·智卡通城”平台建设等举措,加速AI技术在人社由单点应用向全面赋能转变,提升人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智能高效、便捷安全”的智慧人社服务体系。

九、舟山市

(一)发展目标。

锚定高水平建成现代海洋城市,推动实现海岛共同富裕的核心目标,以投资于人为主线,着力推动就业、社保、人才、劳动体系优化升级。到2030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每年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技能人才总量达2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9.5万人。

(二)核心抓手。

聚焦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聚力五大重点板块,构建形成更具海洋经济特色的人岗适配、产才协同、多元开放、和谐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撑服务体系。一是聚力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开展就业状况评估分析,持续完善城乡一体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专项帮扶机制,巩固扩大“没有围墙的创业园”建设成果。二是聚力健全社保可持续机制。织密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四智”社保,推动“退休预服务”“色彩校验”智能核验等数字应用提质增效,实现重点群体应保尽保。三是聚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实施“涉海大学生汇舟”工程、“十万海员聚舟”工程和人力资源服务“扩容提质”工程,持续健全劳务招引网络和人才输送渠道,高效保障产业人力供给。四是聚力探索打造重点行业技能生态圈。健全“1+N”公共实训基地网络,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计划,持续打造“技能共富享”服务品牌,有效完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体系。五是聚力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完善海洋石化等重点产业根治欠薪管理服务机制,构建海洋经济产业链和谐劳动关系新生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从企业“单点突破”向产业链“整体跃升”。

十、台州市

(一)发展目标。

“十五五”期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超过3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8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35万人。到2030年,全市技能型社会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共富社保水平再上新台阶,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资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群众对人社基层治理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台州人社事业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实现高质量引领发展。

(二)核心抓手。

紧扣投资于人、共同富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以“人力资源现代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人社改革数智化”为三大牵引性抓手,奋力绘就技能创富、乐业台州、人才强市、共富社保、和谐劳动、现代治理等台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六大新图景。一是以技能型社会建设为牵引,推进人力资源现代化。实施青年、工程师、高层次等人才提质增量计划,推进技能就业生态圈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等精准匹配机制,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技能创富等价值激励体系,以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二是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牵引,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联创共建服务矩阵和网络,多元共建基层人社治理共同体队伍,塑造“就业+技能、人才、社保、劳动关系”等增值服务形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人社现代化治理格局。三是以“人工智能+人社”建设为牵引,推进人社改革数智化。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变量,打造人社智能大脑,推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保经办、工程建设“四实”管理等平台人工智能迭代,探索AI赋能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改革,打造智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等数智应用场景,抢占人工智能人社领域应用制高点。

十一、丽水市

(一)发展目标。

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主战场定位,为打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激活人力资源新动能。“十五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引进青年人才10万人。到2030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8万人,高技能人才突破22万人。

(二)核心抓手。

锚定“就业创业充分高质量、社会保障公平可持续、人才人事优先有活力、劳动关系和谐促稳定、人社治理创新提效能”五大目标,实施人力资源“五扩五提”工程。一是就业增收“扩中提低”工程。持续打造“就在浙丽 想创就创”品牌,推进“丽”字号劳务品牌矩阵建设,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市劳务品牌总量30个以上。二是共富社保扩面提标工程。深入推进多层次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养老和工伤参保扩面,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推进AI智慧服务、流动社保大厅、工伤精细化管理等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优质便捷的全生命周期社保服务。三是招才引智扩量提质工程。深化“百校丽水行”等特色引才品牌,加强与国内外高校、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新增“人才金桥”合作机构20家以上。持续推进技能人才共富能力提升行动,推行“共富技能培训券”,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劳动和谐扩容提档工程。健全山区特色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全链条监管和“四实”管理。五是人社治理扩能提效工程。深化“奋斗实干、担当争先”效能建设,谋划一批特色改革试点项目,强化人社业务与数字技术融合,加快构建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人社治理体系。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pdf